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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离职了 哪个来照顾我的保单?
  同样的车,为什么在保险公司、电话销售、4S店、保险中介问到的车险价格差距那么大?去年买的附加住院险理赔后,今年续保为何拒保?代理人辞职,保单谁来负责?保险一直是消费者遭遇金融“消费陷阱”的多发领域。3月1日本报开通“3·15”金融维权热线,消费者对于自己在保险中遇到的困难,疑问纷纷打进电话。在“3·15”之际,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本报联系了泰康人寿、新华保险、中德安联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问题1
  头一年出现理赔后,为什么第二年买医疗附加险保费就要上涨甚至遭到拒保呢?
  案例张先生2008年在某寿险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险作为主险,一年缴保费3000余元。在代理人的建议下,张先生又购买了住院医疗附加险,一年缴保费150多元。2009年,张先生由于肠胃疾病住院,保险公司赔付了1200多元。但在第二年缴保费的时候,却被保险公司告知重大疾病险还可以继续购买,但是附加的住院医疗险就买不到了。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出现了理赔,那么附加险就不能购买了。张先生很纳闷,保险本来就是分担风险的,哪有出险后就不能买的道理呢?
  分析住院医疗险主要以附加险形式出现,主要分为消费型和津贴型两类,确实存在续保时拒保或者保费上涨的情况。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医疗险,主要要看保险期间和续保的条件,如果是一年期险种,续保要求经公司审核的,则需要第二年续保时根据客户的健康情况做出续保条件,再次核保结果有三类:按照上一年度保费执行、有条件承保(即与被保险人签订除外责任书)、拒保等。
  目前在各大公司的附加型医疗险对于续保条件大概分为了两类。
  第一类:一年期不保证续保的险种。这类险种需每年审核,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身体状况进行重新评估。新华保险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行业内没有统一的执行尺度,各家保险公司费率不同,基本上都是根据自身情况制订的,主要依据历年来医疗费用的平均数和发病的频率、公司市场占有率情况和偿付能力来判断费率标准的。如在一年的保险期间内出现了2次或者3次赔付。或者被保险人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不易治愈、慢性复发性疾病
  如哮喘,结石或同一疾病在一个保单年度内反复发作。那么很有可能遭到拒保。另一类为,保证续保的附加型医疗险。一般公司规定的保证续保期是五年。即是说无论被保险人出现过几次理赔,在这五年时间内,都可以买到附加医疗险,无需每年审核。
  这两类医疗型附加险相比,保证续保期的附加医疗险保障比一年期险种保障高,但保费也相对较高。
  支招附加型医疗险是消费者比较常购买的险种。在选择这类险种时,不光要考虑价格,还要特别留意向保险公司问清楚险种续保条件,有没有保证续保期,期限又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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