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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有十天退保犹豫时间 你懂吗?
  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购买商业保险,纠纷也频频发生。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投保人普遍存在保险知识缺乏,以致保险纠纷频繁发生。所以,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认清条款。如果发现投保险种不适合自己,可充分利用‘犹豫期’来调整。”而且,保险代理人在销售时有义务向投保人提醒存在这样一个可退保的“犹豫期”。然而,事实上,经过我们的事前调查,七成市民不知道投保有“犹豫期”。那么,究竟是部分代理人会因为想多卖保单等原因,故意隐瞒,还是我们的投保人忽略了“犹豫期”权益?针对此情况,本期由成都市金融办、成都日报社联合主办的“保险服务一线大体验”活动昨日第二次体验走进三家寿险公司,以走访、暗访等方式深入探解投保人“犹豫期”权益,给计划投保的市民普及重要的保险知识,提醒重要的投保条款。
  场景1
  时间:下午3时
  地点: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太平人寿四川分公司
  这家公司主动提醒“犹豫期”
  记者陪同体验市民刘玉成和彭毅走进位于冠城广场的太平人寿四川分公司。大厅有不少市民在办理保险业务,显得井然有序。前台人员在了解我们来意之后,很快安排了一位业务员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今天来是想选择下寿险产品,请问哪种寿险适合我呢?”彭毅率先发问。
  “这样,我们不会随便就先给客户任意推荐寿险产品的,得先了解下您的具体情况,因为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家庭状况的客户适合的产品肯定是不一样的。”太平人寿的这名业务员客气地回答道。
  在咨询完选择寿险的相关问题后,彭毅最后问道:“能看看你们养老保险的合同吗?我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吗?”
  “我这里有一份《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如果你确定购买,我会把上面的重要注意事项向你说明,还需要你确认签名。比如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有‘犹豫期’,在此期间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费也会相应地全部退还。”
  “哦,这样啊,我之前还从没听说过有这回事。”彭毅一边聚精会神地听着一边喃喃道。
  “在保险合同、回执单以及公司电话回访中,都会反复强调犹豫期的,告知投保人有这样一个权力,这也是寿险公司应履行的义务。若您在‘犹豫期’过后打算解除保险合同,是会有一定损失的。”太平人寿的业务员最后再次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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