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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最新骗术:借电话误导
  2008年,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要求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或上门等合适的方式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的投保人进行100%回访。
  新单回访的本意在于使消费者再次了解投保的权益义务,对所购保险产品做进一步的了解,也可以避免被欺诈和误导。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营销员却借电话回访的名义,“设局”误导消费者。
  有市民反映,往往会接到寿险公司所谓的客服回访电话,由于表明是回访的名义,消费者会将自己的投保情况和个人信息作为“被核实”的内容一一告知。但对方之后却会借此要求消费者转保,或言原先营销员离职,或言所购产品不实惠,其目的都是希望消费者重新购买新的保险产品。
  专家支招:通常保险公司都会建立规范的客服体系,回访电话都是以统一的电话号码呼入呼出,且客服人员都配备工号。市民今后接到类似回访电话,应先通过来电显示功能观察是否为保险公司统一热线,若仍不能确定该电话是否来自保险公司,可向来电人询问工号再向保险公司核实。至于对方的询问和“套话”,不必急于回答,可适当做一些反问,比如自己的投保时间、投保险种、年缴保费等情况,因为如果是营销员冒用回访的名义,一般不会了解消费者过多的投保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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