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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公安机关正针对房屋租赁、销售市场合同诈骗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并指出了其主要犯罪手段,提醒群众避免上当。

一是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骗取客户中介费等(优股吧 www.uguba.com)。

二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

三是虚构商铺等投资项目,以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骗取投资款。

四是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

五是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

六是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据新华社

防骗“四项注意”

1.审查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资质。开发商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签订购房合同前可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卖房人与登记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等情况。

3.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包括项目真实性、项目开发的具体内容、与广告宣传是否一致等,切莫为追求高额回报盲目投资。

4.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提防其中的免责条款陷阱。(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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