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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红利收益 抓好趋势投资
  分红对于普通投资者已失去了原有意义,投基策略应为——忽视红利收益 做好趋势投资
  不要宣传分红是对于投资者的回报,尤其是当多数投资者选择了分红再投资的时候。因为大家的资金总量还是那么多,还是在市场中经受风险的考验。
  基金公司越来越不愿意分红了。我的观点很鲜明:出现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基金公司的这种做法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很正常,基金公司要经营,要收入。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百分之九十。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法规给了基金公司自主权,基金公司当然可以自主“约定”,因为投资者极难提议修改。
  也许有的基金公司会狡辩:我们那是最低分红比例,理论上可以多分。从逻辑上看的确如此。但是,如果基金公司的本意就是愿意多分红,为什么不干脆提高对于最低分红比例的约定呢?何必掩耳盗铃。
  目前,基金业对分红处理倾向是:公募基金能少分就少分;创新型基金能推迟分,就推迟分,最近的两只基金都是约定了几年不分;“一对多”在产品说明中根本就没有分红两字。
  对于分红,基金公司的观点是分红会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尤其是高分红,会提高基金的投资成本,降低投资者收益,因为在分红之前,基金必须卖出足够的股票,以保证有足够的现金可供分配。
  根据我的调研统计,平均约有60%左右的投资者偏好“分红再投资”,这就是说,分红之后,约有60%的红利资金又会迅速回到原基金的账户中,相关基金又有可能不得不买回才卖出的股票。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笔者也赞成少分红。甚至不分红也可以。
  我长期观点就是:分红对于普通投资者毫无意义。我曾经回答过一个投资者的疑问:该投资者刚买的某基金大额分红之后,从4元多变成了1元多,市值从11万多元变成4万多元。“早知道基金分红是把左口袋里的钱拿到右口袋里、把你买进去的钱分三分之二给你,我还去交那些申购费干什么?我5天前买进去的资金转了一道手,现在又回到了我的账户里,如此分红,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上述故事说明,对于初始投资者,分红可能还有点意义。但对于中途进入的投资者,就不排除会发生上述尴尬的事情。现在的开放式基金都是永久存续,基民的换手率也高,绝大多数持有人应该属于申购者。
  分红一说,是从西方的投资市场中照搬过来的。从早期的投资来看,从实业投资的角度来看,从市场流动性不好的角度来看,分红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具有一定意义的。但是,对于当前流动性良好的开放式基金,非特殊情况,每个交易日都可以自由地申购、赎回,分红根本就没有必要,广大投资者要实现自己的收益,只要赎回所投资的基金就可以了。
  年初,有位基金公司的总经理讲的很好:基金公司为什么设计出那么多种类的基金产品,就是要让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收益偏好去选择,在合适的时间里持有合适的基金
  既然基金公司都不再赞成僵化的长期投资了,说明市场正日益成熟。既然分红对于普通投资者已经失去了原有意义,那么大家的投基策略就应该是:忽视红利收益,做好趋势投资。
  最后,我想再次劝告一些基金公司:不要宣传分红是对于投资者的回报,尤其是当多数投资者选择了分红再投资的时候。因为大家的资金总量还是那么多,还是在市场中经受风险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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