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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股票买卖费用和税收



第八章、股票买卖费用和税收

  投资者买卖股票应支付各种费用和税收,而上海、深圳两证交所代理业务的费用和税收又有不同。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理业务费用与税收:
 
(一)A股(基金)代理费用
  基金代理费用无需缴纳印花税,其他各项费用均与A股代理费用相同。

  1、开户费。投资者凡需从事A股交易必须开立股票帐户,个人投资者开户分为纸卡与磁卡两种,异地开设纸卡为50元,磁卡80元,上海地区一律为40元。此费用由交易所收取。开设资金帐户,各证券商无统一标准。

  2、委托费。投资者在办理委托时需交纳费用1~5元不等。

  3、佣金。这是投资者委托成交后交纳的费用,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率向证券商支付,目前为成交金额的3.5‰。 

  4、税金。委托买卖成交后给财税部门的印花税,目前为按成交金额4‰交纳。

  5、过户费。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 

(二)B股代理费用 

  1、开户费。

  2、佣金。 

  3、过户费

  4、税收。 

  5、结算费。 
  

在深圳交易所代理业务费用及税收如下:

(一)A股代理费用

  1、开户费。申领股东代码卡每张磁卡45元。

  2、佣金。一般为成交金额的一定比率(如3.5‰)。

  3、税收。委托买卖成交后,由证券商代扣代缴印花税,目前为成交金额的4‰。 

(二)B股代理费用 

  1、佣金。交易所会员委托买卖的收费标准按实际成交金额向投资者收取5.5‰的佣金,境外特许代理商按7‰收取。 

  2、税收。按有关税收规定收印花税为实际金额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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