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一些上市公司通过资产转让置换调解利润主要表现形式有:
1.违背市场原则,不考虑资产真实质量和获利能力,将公司价值等同于按成本法评估公司的净资产。

公司价值评估基于购买者持有资产的用途、企业是否持续经营、资产的获利能力等情况而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并进行比较,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不分具体情况统一采用成本法评估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价值。

2.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的款项挂往来账,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上市公司自然一方面获得了优质资产的经营收益,另一方面不需付出任何代价,而实际上转嫁给母公司承担(优股吧 www.uguba.com)。

3.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和等额的债务剥离给母公司或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金蝉脱壳,以达到降低财务费用、避免不良资产经营产生的亏损或损失的目的。为了达到支持上市公司的目的,母公司将优质资产低价卖给上市公司,或与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特别是长期投资的购买和置换方面)进行不等价交换成为资产转让置换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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