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股指期货即将推出的最后阶段,关于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细节终于明确。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的征求意见稿。虽然政策上准入的障碍已经扫除,但公募基金纷纷表示,股指期货的投资并非控制投资额度这么简单,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

  《指引》新规

  基金卖空头寸压缩至20%


  《指引》规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而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股指期货

  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同时必须控制持仓规模,持有的买入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10%,持有的卖出合约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为防止基金利用期货投资的杠杆特性增大投资风险,《指引》将控制基金的总投资头寸。普通开放式基金限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95%之内,ETF基金、指数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控制在100%之内。

  相比2007年下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引》主要做了两方面的调整。一是将保本基金纳入了可投资指数期货的范畴;二是将空头头寸比例从“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该股指期货标的的指数成分股,以及其他具有高度相关性股票的总市值”改为“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对于压缩空头头寸比例,好买基金研究总监乐嘉庆认为,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阶段,对基金参与额度的刚性控制是必要的,有助于控制风险;随着投资行为逐渐成熟,参与头寸比例或许会慢慢调整。

  而事实上,《指引》中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比例的空间已经超出了一些基金公司此前的预期。有基金公司投资高管表示,海外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并不高,“能把这些额度用好就很不容易了。”乐嘉庆表示,这些持仓额度比例加上基金仓位的调节,对冲A股市场的风险已经有很大的可操作性了。

  公募反应

  具体思路还要等待“指示”


  虽然已经明确了公募基金的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但基金公司要真正步入股指期货大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技术上的难度也是公募基金面临的一个隐形门槛。由于投资被限定在套期保值的范畴,公募基金主要能做的就是利用股指期货这一工具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但在这个过程中,“基金产品的持仓结构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需要做大量模拟和实证的测算,来论证产品的投资决策。”深圳某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这对数量化的要求特别高。”

  另外,严格的参与程序也使部分基金公司产生“畏难情绪”。《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拟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股指期货投资的,应将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等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时,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还需要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只有一些产品开发基础较好的基金公司将来可能针对股指期货设计结构化的产品。”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对于“第一个吃螃蟹”,公募基金显得心有戚戚,“要是做好了还好说,没做好很容易落人话柄。”

  目前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的基金屈指可数,而现存老基金若决定拟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相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并经持有人大会和监管部门审议通过。对于公司中产品结构上尚不具备参与股指期货资格的老基金,部分基金公司表示暂无意针对股指期货改变基金契约。

  此外,监管层的审慎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公司的行为。有基金公司高管表示,目前是看到了书面指引,但具体管理思路还要等监管部门口头上的“指示”。

  私募看法

  观望一段时间再说


  相对于已明确参与办法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尚处于“摸黑”中,对冲基金时代似乎还未见端倪。

  上海私募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还不知道信托产品能否参与股指期货,即便规则明晰后,还涉及到修改信托合同等相关问题。

  由于银监会还在研究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操作流程,信托平台上的阳光私募想参与股指期货仍无规可依。不过,按照合伙制成立的私募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现有体制下则不存在障碍。

  撇开准入门槛而言,私募基金似乎并没有对股指期货报以太多“投机性”热情。接近私募圈的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股指期货投资,目前私募基金普遍保持谨慎,希望观望一段时间再说。

  上述私募人士也表示,用股指期货做一些套期保值是不错的,但大家不会把他作为获利的工具。

  各方观点

  中信建投:规则明确,扫清障碍


  证监会本次推出征求意见稿,既充分考虑基金公司的需求,又考虑到市场风险,使得基金公司在保持一定仓位水平下,灵活实现资产配置。而未来市场也不能根据基金公司公布的持股仓位推测基金公司的意图,基金公司可以在长期保持80%仓位基础上利用股指期货灵活实现60%~90%的仓位变化,对基金公司仓位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海通证券:限制更加严格

  对比07年版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限制更为严格,对分类别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持仓规模、交易规模、保证金与现金比例均给予明确限制,对基金公司交易流程、风控、内控、产品报备和信息披露都提出要求。总之,新指引透露出监管层的谨慎。在如此严格的限制之下,连套期保值都难以实施,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规模应该会受到极大抑制。不过,之前的研究也显示,在海外成熟市场中,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比例本来就不高。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套保+避险是政策指向

  意见稿中对基金的要求与国外运用股指期货趋势一致。其指向是以套期保值为主,增加公募基金的避险工具。偏股型基金可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保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固定收益”模式下,期初投资固定收益产品,期初剩余资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利用股指期货进行资产配置的调整以提高投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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