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自2009年6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现象,市场各方都在关注并热议如何进一步深化发行体制改革。今日中国一重公布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累计投标询价区间的上限,打破了一直以来的市场惯例,成为市场化发行的又一新尝试。

  在现有发行体制下,机构投资者有两次询价的机会:在初步询价阶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累计投标询价阶段,询价对象再次在该发行价格区间内申报自身的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最后根据统计结果确定最后的发行价格。长期以来,大家都习惯了直接将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确定为最后发行价格的做法,某种程度上失去了累计投标询价阶段进一步挖掘发行人投资价值,真实充分体现买卖双方意愿的功能。由于中国一重的申购日(1月29日和2月1日)A股市场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跌,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下移。因此尽管本次中国一重在发行区间上限的超额认购倍数与最终发行价格之上的超额认购倍数相同,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还是商定适当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定价。

  中国一重作为我国重型机械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尽管近期A股二级市场一直震荡,但我们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对于二级市场同行业可比公司仍有一定折价。

  另外,为优化中国一重的投资者结构,本次发行方案还将网下发行比例提高到了50%的上限,在提高了机构投资者获配比例的同时,能进一步体现不同机构在报价上的差异,也希望有利于稳定股票上市后的二级市场走势。在市场波动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流动性(参与网上申购无锁定期)及配售数量(参与网下申购配售比例较高)的要求也将成为主承销商要面对及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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