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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本报刊出《沪检出10个品牌冰箱不合格》报道后,记者继续跟踪被曝光各家企业的应对反馈。上海市工商局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称,大多数生产企业在得到监测结果通知后,都采取了积极措施。多家企业也反馈了其整改状况。

  同时,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支持购买了问题批次产品的消费者提出退货或赔偿的要求。

  对于多家知名品牌产品被检出不合格批次产品,业内人士认为厂家应当努力提高生产工艺的一致性水平,进一步加强自我质量监测力度。

  工商部门:多数厂家措施积极

  记者逐一联系相关销售及生产企业。零售企业如上海苏宁、上海国美均表示,被检出不合格批次产品自接到工商局通知时,已停止销售,并将库存退回制造商。

  海信冰箱有关负责人称,“通过与工商部门沟通,我们最后发现是该批次冰箱的在技术改造中换用了另一型号的压缩机,而新型号比旧型号压缩机厚,挤占了机体空间使得实际容积变小了”,该海信人士称,该企业已经将所有该批次上海库存机器返厂至北京,重新更换回原有压缩机型,并已获准在沪重新销售。

  此外,松下(中国)上海分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唐巍也向记者解释称,松下方面已向工商部门说明了其技术整改方案,并获认可通过。

  上海市工商局相关官员透露称,大多数生产企业在得到监测结果通知后,都采取了积极措施,包括主动联系经销企业停止销售同批次产品并作返厂处理,同时对不合格项目积极进行技术整改,“目前,已有部分生产企业向我局提交了整改复检申请。”

  此外,唯一同时出现3项指标不合格批次的韩电冰箱则根本无法联系到有关负责人。记者致电韩电电器总部服务质量监督热线,相关工作人员拒绝回答相应问题;该公司前台提供的相应负责人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

  厂家:保障生产工艺一致性

  此次检验中多家知名品牌被检出不合格,颇为引人瞩目。业内人士指出,这折射出了厂家自我质量监控和生产工艺一致性水平仍需提高的事实。

  TCL表示,此次被检出一个批次产品冷冻室温度不达国家标准,系因生产工艺的一致性存在差异,导致个别产品出现此类问题,今后将加强冰箱外购零部件的入厂检验,加强所有冰箱产品的生产工艺控制,进一步提升生产工艺一致性水平。

  海信冰箱内部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称,被检出实际容积不合格一事,也与内部质量把关疏忽有关系。

  “由原先的板型蒸发器更换成盘型蒸发器后,工厂并没有意识到会导致容积变小”,该人士告诉记者,同时国标测量容积的方式是用尺测量实际容积,而问题批次的检测方法还是用灌水进箱体,然后再测算容水的体积——没有想到盘型蒸发器间可容纳水的缝隙较大,这就导致按容水体积算容积没有变,但实际容积却已缩水了。

  上述海信人士称,这次事件后,总部严厉批评了相关内部质量控制部门,今后将执行更严厉的要求。

  “海信所说的这一现象其实普遍存在,”一位熟悉冰箱生产环节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际金属价格波动不定,上游供应商的供货状况也时有变化,受种种因素影响,制造企业在同一型号不同批次中所使用的原材料、零件状况也常有变动。这就要求企业对于每一批次的产品都要加强质量监控,充分考虑到变化因素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或赔偿

  屡有消费者质疑,如果有关商品批次被检不合格,企业是否应当主动召回问题冰箱。

  对此,上海市工商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解释称,由于本次不合格商品未涉及安全性指标,故生产企业在整顿复检合格后,仍可继续上市销售。

  多位业内专家及上海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也认为,相关批次的产品由于尚没有严重质量缺陷或可能给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故制造商并没有一定需要召回的义务。

  不过,消费者仍可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上海市工商局在给《每日经济新闻》的书面回函中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被认定不合格的产品,购买同品牌、同型号、同批次商品的消费者如要求退货,相关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工商部门将予以支持。

  上海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也表示,此次被检不合格的批次商品中,实际耗电量、总有效容积与标称额误差超过国际标准规定的,涉嫌虚假失实宣传,购买相应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如提出退换要求的,应当予以支持。

  “企业的善后工作还可以更灵活些,”赵皎黎称,如果消费者仍希望保留相应产品并提出赔偿要求的,企业也可以给予适当“减价”赔偿。

  对此,海信等数家企业也表示认同。“如果购买了这一批次产品的消费者提出相应退货、赔偿要求,我们肯定会接受,”海信冰箱售后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容积缩水的案例,将可按照缩水容积所占比例计算可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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