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天保基建今日公告,3月5日,公司接到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金扶持的函”。

  该函主要内容为,经研究认为,公司符合《天津港保税区条例》中关于企业发展金扶持对象的有关条件,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3年期间,按公司实现区域贡献形成保税区可支配财力部分的50%给予公司企业发展金扶持。如遇国家或天津市政策变动,以上政策将做相应调整。

  天保基建曾于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收到企业发展金2128.7万元、2563万元、2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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