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股票市场经济分析网


  

17.若投资者认购了某公司的新股,但到公司上市挂牌买卖后仍未收到任何股票或任何退票,投资者应该怎么做?

  投资者申请认购新股时,应留意招股书或申请表上所载的结果公布方法及配发结果的预定日期。如于指定期限过后仍未收到任何通知,可向上市公司的股份过户处或负责招股的保荐人查询。

  18.投资者可透过什么方式沽出从公开招股认购得来的证券?

  投资者如欲沽出从公开招股认购得来的证券,均须透过联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而只有联交所参与者才能使用联交所的交易系统。投资者可参考《联交所参与者及联交所交易权持有人名录》从而选择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

 证券市场-在市场进行交易

  19.应投资哪一种证券?

  投资者应按照本身所能承担风险的能力及投资策略去挑选适合的证券。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可考虑上市公司的企业管理业绩和增长纪录等因素,并参考公司年报及其它公布。投资者必须时刻紧记的是─潜在收益愈大,潜在风险也愈高。换句话说,要承受的风险跟有机会得到的回报通常是成正比的。

20.投资者如何在香港证券市场进行股票买卖?

投资者如欲在香港进行股票买卖,需透过于证监会注册的证券交易商来进行。若证券交易商是一名交易所参与者,其交易设备可直接接驳到联交所的交易系统为投资者进行买卖。联交所参与者的名单可于香港交易所的网站查阅。

  联交所欢迎所有海外的投资者。惟海外投资者于香港进行交易前,应遵守本身所属国家或所在地规范国民于海外交易的规则与规例。

21.投资者于选择证券公司时,应该注意什么?

  投资者选择证券公司时,可听取亲友或专业人士的意见,亦可直接向证券公司查询,比较不同证券公司的服务及收费。不同证券公司提供的服务各有不同,收费亦各异,一些证券公司会为客户提供深入的研究报告或投资意见或其它增值服务,收取的佣金可能相对地较高,另一些证券公司只代客买卖证券,并无提供额外服务,收费也可能相对地廉宜。某些证券公司可能只处理现金户口买卖,而另一些证券公司则会提供全权信托户口或俗称" 展"的保证金户交易。投资者宜先衡量自己的投资及财务需要,然后才决定委托最适合自己的证券公司,开立现金或保证金户口。

  所有经纪均须向证监会注册,他们须具备相当教育程度、经验,以及良好的财政状况及个人操守。他们并须在办公室显眼处展示证监会发出的交易商证明书。经纪必须为联交所参与者方可直接代投资者透过香港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证券。现时联交所大约有500名联交所参与者,他们必须在其办公室及分行的显眼处展示联交所参与者证明书或分行证明书。投资者如对联交所参与者的身份有怀疑,可向香港交易所查询。

  22.投资者如何能得知其所委托的证券公司的财政是否稳健?

  2000年3月6日起,关于监管经纪包括财政资源及操守事宜的工作已移交证监会(香港的主要监管机构)。

  与其它注册证券交易商一样,联交所参与者必须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下所制定的《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23.开设证券户口的程序如何?

  在联交所参与者的证券公司开设户口时,投资者必须填写开户表格,并签署客户协议。有关客户协议的基本内容规定(包括指定的风险披露声明书),载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由于客户协议是对投资者具约束力之法律文件,因此投资者必须在确定所有资料均是真确无误的情况下,方可签署客户协议。如果投资者有任何疑问,应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为保障本身利益,投资者应亲身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办理开户手续。在进行证券买卖前,投资者应该知道证券交收的限期,计算佣金、利息和其它收费的方法。为保障市场的利益,证券公司亦可能要求投资者提供介绍书,或要求投资者经由现有客户或证券公司相熟的其它人士介绍,以了解客户履行买卖证券责任的能力。投资者亦可查阅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联交所参与者及联交所交易权持有人名录》,以了解其所委托的经纪是否为联交所参与者。

  

  24.投资者于投资证券时除了要付出投资金额外,还需缴交什么额外费用?

  假如投资者透过联交所参与者买卖证券,需缴付之费用如下:

  i)经纪佣金

  由2003年4月1日起,经纪可与其客户自由商议佣金收费。

  ii)交易征费

  由2006年12月1日起,买卖双方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004%的交易征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沛富基金〔股份代号:2821〕除外)。

  iii)投资者赔偿征费

  因为赔偿基金的净资产值已经超过14亿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根据2005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征费)(修订)规则,于2005年12月19日起暂停投资者赔偿征费(即:买卖双方各付每宗交易金额的0.002%[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

  iv)交易费

  买卖双方须各付每宗交易金额0.005%的交易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予香港交易所。

  v)股票印花税

  除非另有订明,股票转让时,买卖双方均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1港元亦作1港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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